伦理声明

一、关于作者署名问题

1. 署名的意义:

  (1) 标明论文的责任人,文责自负。

  (2) 医学论文是医学科技成果的总结和记录,是作者辛勤劳动的成果和创造智慧的结晶,也是作者对医学事业做出的贡献,并以此获得社会的尊重和承认的客观指标。署名是作者应得的荣誉,也是论文贡献归于作者的一个声明。

  (3) 作者署名便于编辑、读者与作者联系、沟通信息,互相探讨,共同提高。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序应在投稿时确定,在编排过程中不应再做更改。

2.作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l) 参与选题和设计,或参与资料的分析和解释者。

  (2) 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者。

  (3) 能对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修,在学术界进行答辩,并最终同意该文发表者。以上3条均需具备。仅参与获得资金或收集资料者不能列为作者,仅对科研小组进行一般管理者也不宜列为作者。其他对该研究有贡献者应列入志谢部分。为了支持多中心协作研究项目,可以以脚注的形式注明各协作单位第一作者均为本文的第一作者。

作者贡献声明列在正文之后。

3. 通信作者:

  论文作者署名当第一作者与通信作者不一致时,需以脚注形式列出通信作者姓名、职称、性别、工作单位及Email地址。通信作者仅限1名,应为对选题、科研设计起主要作用者,参与论文撰写并能解答编辑部、读者疑问,对论文负全部责任者。本刊论著栏目实行通信作者负责制。

4. 单位署名问题:

  第一作者因毕业、工作调动或进修结束等情况单位变动时,论文署名单位应为原学习、进修单位,介绍信也应由原学习、进修单位加盖公章批准。刊出时可另行注明第一作者现在工作单位及相应的科室、邮编。

5. 查重检测

本刊采用中国知网和万方系统对稿件进行查重检测,对于涉及抄袭、一稿多投的稿件将予以拒稿。


二、医学伦理

研究须遵循医学伦理基本原则。如果试验对象是人,应获得所在单位的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批准文件的批准文号应著录于论文中。同时还须获得受试者或其监护人的知情同意(前瞻性研究为必须,回顾性研究视情况而定)。

临床试验原则上应在国际临床试验注册中心或中国临床试验注册中心进行注册,并在论文中标注临床试验注册号。

必须采取措施保护研究受试者的隐私,避免出现可识别身份的文字、数据或图片等可溯及患者信息的材料。

在报告动物实验时,作者应说明是否遵循了所在机构及国家关于实验动物管理和使用的标准。


三、利益冲突

所有作者必须披露全部潜在的利益冲突。当作者(或作者的机构/雇主)的财务/个人/从属关系可能影响到作者的决策、工作或稿件时,便认为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当稿件中提及某些产品时,作者还应披露是否与这些产品的竞争产品存在利益冲突。

文末须有利益冲突声明。


四、编辑、编委、审稿人伦理规范

编辑、编委、以及受邀审稿人应公正、客观、及时地处理稿件。必须遵守盲审原则,确保稿件内容及审稿人信息的保密。稿件应及时送审,审稿意见应以尊重、建设性的方式反馈给作者。

编辑、编委和审稿人应避免使用无礼、诽谤或带有偏见的评语。稿件的录用或拒稿应基于学术质量、原创性、清晰度及与期刊的相关性,同时允许作者对审稿决定提出申诉。

编辑、编委和审稿人应对稿件提供明确、客观、充分论证的评价,尊重不同学术观点。如审稿人对稿件主题不熟悉应如实告知编辑部。审稿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如因客观原因需延迟,应及时通知编辑部。

编辑、编委及审稿人如与稿件作者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客观判断的利益关系,应主动回避或向编辑部说明,以确保评审公正。


五、人工智能使用声明

AI模型和工具只能用于语言检查和校对,不能用于论文起草和撰写,所有科学贡献和智力工作必须由人类完成,不接受AI署名。如果研究中使用了AI模型和工具参与数据处理或分析,作者需在“方法”部分详细说明其使用方式,并对AI生成的内容负全责,包括任何违反出版伦理或侵权行为。编辑部禁止使用AI参与稿件评估、决策或与作者的沟通,在审稿过程中不会将稿件及补充材料上传至任何公开的平台,以避免侵权、隐私泄露和保密风险。


发布日期:2025-05-20    浏览: 6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