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著·临床研究
黄小云, 朱元方, 刘惠龙, 符免艾, 刘传永, 曾定元, 贺骏, 施庆喜, 陈长水, 朱斌, 王高雄, 石浩, 卢浩华
目的 研制中国11市汉族(胎龄26~41周)和壮族(胎龄28~41周)单胎儿出生体重曲线及14个民族足月单胎儿出生体重均值。 方法 对中国11市11家妇幼保健院2017年1月—2020年12月分娩的活产单胎儿,按母亲民族分类,计算各民族足月儿出生体重均值,并采用Lambda-Mu-Sigma(LMS)方法对其中样本量大的汉族和壮族绘制不同胎龄单胎儿出生体重百分位曲线。 结果 共纳入105 365例单胎活产新生儿,其中汉族纳入数量最多(84 851例,胎龄26~41周),其次为壮族(12 803例,胎龄28~41周);其他民族纳入的均为足月单胎活产新生儿,各民族样本量均在100例以上。制定了汉族(胎龄26~41周)和壮族(胎龄28~41周)单胎儿出生体重3rd~97th百分位曲线;汉族单胎儿出生体重曲线水平高于壮族。获得了黎族、仫佬族、壮族、瑶族、侗族、苗族、汉族、布依族、蒙古族、土家族、彝族、回族、满族、朝鲜族等14个民族足月单胎儿出生体重均值和标准差(均值为3 199~3 499 g);出生体重水平从低到高排位依次为:黎族、仫佬族、壮族、瑶族、侗族、苗族、汉族、布依族、蒙古族、土家族、彝族、回族、满族、朝鲜族。 结论 制定了中国11市汉族(胎龄26~41周)和壮族(胎龄28~41周)单胎儿出生体重3rd~97th百分位曲线及中国11市14个民族足月儿出生体重均值,可为这些民族新生儿宫内生长评价提供参考。